今天给各位分享青岛海关出口放行查询 青岛海关出口放行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虽然通过青岛海关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到货物的出口放行情况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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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青岛海关出口放行查询 青岛海关出口放行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2、任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跨境贸易 青岛海关关于增加进口机动车检验结果采信机构的公告
3、任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动态 青岛海关 济南海关促进山东省外贸保稳提质19条措施
5、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 政策法规 青岛海关推出17项措施加快“三智”建设 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6、青岛海关网站-qinghai.customs.gov.cn
7、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 口岸要闻 青岛海关关于全力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的通知
在外贸行业中,了解货物出口放行情况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青岛海关作为中国主要的口岸之一,出口货物数目庞大,很多外贸企业都希望能够了解自己的货物在青岛海关的放行情况。本文将介绍如何进行青岛海关出口放行查询,并推荐一款优秀的工具——"出海派.外贸大数据",以帮助外贸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行情和找到目标客户。 1. 登录青岛海关官方网站 您需要登录青岛海关的官方网站(http://www.qd.customs.gov.cn/),找到出口放行查询的入口。 2. 输入相关信息 在出口放行查询的页面,您需要输入相关的信息,比如报关单号、提单号、企业信息等。这些信息可以通过物流公司或货代公司获取,确保输入的信息准确无误。 3. 查询结果 在输入完相关信息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自动查询相关货物在青岛海关的出口放行情况。您可以得到包括报关单状态、放行时间等信息。 虽然通过青岛海关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到货物的出口放行情况,但这种方法相对繁琐,且无法提供更多的市场信息和客户资源。而"出海派.外贸大数据"作为一款专业的外贸大数据平台,可以帮助外贸企业更全面、更高效地了解市场行情和找到目标客户。 1. 海量外贸数据资源 "出海派.外贸大数据"拥有25亿+海关数据、1.2亿企业数据以及2亿+企业联系人数据,覆盖全球230+国家地区。这些海量的数据资源可以为外贸企业提供更准确的市场分析和客户信息。 2. 强大的数据挖掘能力和AI算法模型 作为一款专业的数据平台,"出海派.外贸大数据"依托强大的数据挖掘能力和AI算法模型,能够帮助外贸企业快速找到目标客户,并高效实现客户背调。通过分析海关数据和企业数据,平台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准确的市场洞察和客户发现。 3. 触达关键决策人 "出海派.外贸大数据"提供的企业联系人数据能够帮助企业更准确地触达关键决策人,从而促进商业合作和市场拓展。通过平台的联系人数据,企业可以找到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关键决策人,提高合作效率和成功率。 在外贸行业中,了解货物出口放行情况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通过青岛海关出口放行查询,可以帮助企业及时了解自己货物的出口情况。并且"出海派.外贸大数据"作为一款专业的外贸大数据平台,可以帮助外贸企业更全面、更高效地了解市场行情和找到目标客户。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海外市场和客户信息,"出海派.外贸大数据"将是您的不二选择。 在进行出口贸易时,海关出口放行是一项重要的程序。本文将介绍青岛海关出口放行申请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帮助您顺利完成出口手续。 出口放行申请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出口报关:您需在青岛海关进行出口报关,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如合同、发票、装箱单等。海关将对货物进行查验和审核。 2. 缴纳税费:根据海关的要求,您需支付相应的出口关税和增值税。请提前了解税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便提前准备。 3. 检验检疫:某些特殊商品需要进行检验检疫,以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您需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 4. 海关查验和审核:海关对货物进行查验和审核,以确认符合出口要求。如果海关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核实信息,可能会要求提供补充文件或提供其他说明。 5. 审核通过:海关审核通过后,您将获得出口放行通知书。通常情况下,您可以选择自提货物或委托物流公司进行货物运输。 在进行出口放行申请时,为了顺利通过审批,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预备资料齐全:出口放行申请所需的资料相对复杂,您需要提前了解相关要求并确保准备充分。确保合同、发票、装箱单等文件的真实合法性,并按照规定提供清晰的信息。 2. 准确申报:在填写报关单和其他申报文件时,务必准确无误地申报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价值等信息。不实申报或遗漏信息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或延误放行。 3. 注意申报时限:提前了解海关规定的申报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出口申报和放行手续。延误申报可能会导致处罚或增加不必要的费用。 4. 合规操作:在出口放行申请过程中,您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规定,确保操作合规。如有违规行为,可能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责任。 5. 多媒体资料处理:如果您的货物需要提供多媒体资料,如照片、视频等,确保资料的清晰度和准确性。可以通过专业设备或技术手段提高多媒体资料的质量。 青岛海关出口放行是出口贸易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正确理解出口放行申请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助于您顺利完成出口手续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确保预备资料齐全、准确申报信息、遵守规定操作和提前了解时限等,可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青岛海关的相关部门,以确保您的出口放行申请顺利进行。 (本文为虚拟助手生成,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青岛海关的最新要求为准。) 我需要出口什么样的货物可以申请放行? 青岛海关出口放行通常适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环境下的常规出口产品,如:纺织产品、服装、五金交电产品、机电产品等。若货物涉及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项目,如军品等,则不适用于简易放行程序。 出口放行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主要材料包括:出口企业实名认证材料(如企业证明)、出口产品信息(如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出口目的国或地区的证明(如合同、订单等)、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可以咨询青岛海关或出口企业了解。 申请通过后货物什么时候可以放行? 一般情况下,申请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货物即可放行。若货物涉及食品等特殊行业,或者抽查发现问题需要追加检查,则需要安排时间进行。放行时间取决于货物性质和检查情况。 申请被拒后可以如何补正重新申请? 如果申请被拒绝,可以与海关联系了解原因,根据要求补充或更正相关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一般来说,重新提交申请后1-2个工作日内获知结果。需要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Truthful和Accurate。 为进一步推广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工作,促进进口机动车贸易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80号令)及关于检验结果采信的相关要求,青岛海关拟增加进口机动车检验结果采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信进口机动车范围 检验结果采信的进口机动车HS编码见附件1,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实施采信: (一)国际援助的进口防灾救灾机动车; (二)国际捐赠的进口用于社会福利的机动车; (三)国家实施跨境政府采购的进口机动车。 二、检验标准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及相关检验检测标准。采信要求见附件2(不含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特殊用途进口机动车产品检验检测)。 三、申请机构条件 申请检验结果采信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至少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获得海关总署签发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 (二)获得中国国家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ISO/IEC 17025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市场监管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该证书编号项下所附的技术能力范围涵盖进口机动车采信要求所列相关标准; (三)具备进口机动车检测要求的场所和设施,满足海关对进口机动车监管的要求; (四)符合进口机动车通关便利化要求,能够与海关实现数据共享和远程监控; (五)两年内未被海关行政处罚且无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 四、申请材料 申请检验结果采信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应当向青岛海关商品检验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一)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结果采信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3);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中国国家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ISO/IEC 17025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市场监管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该证书编号项下所附的技术能力范围(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六)进口机动车检验报告授权签字人名单; (七)保证其检验过程及结果免受来自关联方不正当影响的内部控制文件; (八)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企业声明(声明格式见附件4)。 五、申请工作程序 (一)第三方机构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4月27日前,报青岛海关商品检验处,预期不再受理; (二)青岛海关商品检验处负责材料审核,并按照进行现场审核,形成审核结论; (三)青岛海关公布采信申请结果,对予以采信的机构在青岛海关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对未予以采信的,书面告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申请机构可在满足被采信要求后,补齐相关材料,再次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青岛海关对予以采信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履行管理职责时知悉的商业及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采信机构在检验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青岛海关举报。 (三)青岛海关联系人:丁寿滨,电话:0532-80886139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青岛海关商品检验处 邮编:266001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实施检验结果采信的进口机动车名称及HS编码 序号 HS编码 HS名称 1 8701200000 半挂车用的公路牵引车 2 8701909000 其他牵引车(不包括品目8709的牵引车) 3 8702102000 机坪客车(机场专用车) 4 8702109100 3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柴油型)(指装有柴油或半柴油发动机的30座及以上的客运车) 5 8702109201 20≤座≤23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客车 6 8702109290 24≤座≤29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客车 7 8702109300 10≤座≤19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客车 8 8702901000 3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其他型)(指装有其他发动机的30座及以上的客运车) 9 8702902001 20≤座≤23装有非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客车 10 8702902090 24≤座≤29装有非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客车 11 8702903000 10≤座≤19装有非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客车 12 8703213001 排气量≤1升的装有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小轿车 13 8703214001 排量≤1升的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越野车(4轮驱动) 14 8703215001 排量≤1升的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小客车(9座及以下) 15 8703219001 排量≤1升的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车辆 16 8703223001 1<排量≤1.5升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17 8703224001 1<排量≤1.5升带点燃往复活塞内燃发动机四轮驱动越野车 18 8703225001 1<排量≤1.5升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 19 8703229001 1<排量≤1.5升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其他车 20 8703234101 1.5<排量≤2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21 8703234201 1.5<排量≤2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22 8703234301 1.5<排量≤2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23 8703234901 1.5<排量≤2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24 8703235101 2<排量≤2.5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25 8703235201 2<排量≤2.5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26 8703235301 2<排量≤2.5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27 8703235901 2<排量≤2.5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28 8703236101 2.5<排量≤3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29 8703236201 2.5<排量≤3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30 8703236301 2.5<排量≤3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31 8703236901 2.5<排量≤3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32 8703241101 3<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33 8703241201 3<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34 8703241301 3<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35 8703241901 3<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36 8703242101 排气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37 8703242201 排气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38 8703242301 排气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39 8703242901 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40 8703311101 排气量≤1升的装有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41 8703311901 排量≤1升的装有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42 8703312101 1升<排气量≤1.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43 8703312201 1升<排气量≤1.5升装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44 8703312301 1升<排气量≤1.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45 8703312901 1升<排量≤1.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46 8703321101 1.5<排量≤2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47 8703321201 1.5<排量≤2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48 8703321301 1.5<排量≤2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49 8703321901 1.5<排量≤2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50 8703322101 2<排量≤2.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51 8703322201 2<排量≤2.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52 8703322301 2<排量≤2.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53 8703322901 2<排量≤2.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54 8703331101 2.5<排量≤3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55 8703331201 2.5<排量≤3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56 8703331301 2.5<排量≤3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57 8703331901 2.5<排量≤3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58 8703332101 3<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59 8703332201 3<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60 8703332301 3<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61 8703332901 3<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62 8703336101 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63 8703336201 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64 8703336301 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65 8703336901 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其他载人车辆 66 8703900001 其他型排气量≤1升的其他载人车辆 67 8703900002 其他型1.5升<排气量≤2升的其他载人车辆 68 8703900003 其他型2升<排气量≤2.5升的其他载人车辆 69 8703900004 其他型2.5升<排气量≤3升的其他载人车辆 70 8703900005 其他型3升<排气量≤4升的其他载人车辆 71 8703900006 其他型排气量>4升的其他载人车辆 72 8703900007 其他型1升<排气量≤1.5升的其他载人车辆 73 8703900010 电动汽车和其他无法区分排气量的载人车辆 74 8704210000 柴油型其他小型货车(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型指车辆总重量≤5吨) 75 8704223000 柴油型其他中型货车(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中型指5<车辆总重量<14吨) 76 8704224000 柴油型其他重型货车(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重型指14≤车辆总重≤20吨) 77 8704230010 固井水泥车、压裂车、混砂车、连续油管车、液氮泵车用底盘(车辆总重量>35吨,装驾驶室) 78 8704230020 起重≥55吨汽车起重机用底盘(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79 8704230030 车辆总重量≥31吨清障车专用底盘 80 8704230090 柴油型的其他超重型货车(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超重型指车辆总重量>20吨) 81 8704310000 总重量≤5吨的其他货车(汽油型,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82 8704323000 5吨<总重量≤8吨的其他货车(汽油型,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83 8704324000 总重量>8吨的其他货车(汽油型,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84 8704900000 装有其他发动机的货车 85 8705102100 起重重量≤50吨全路面起重车 86 8705102200 50<起重重量≤100吨全路面起重车 87 8705102300 起重量>100吨全路面起重车 88 8705109100 起重重量≤50吨其他机动起重车 89 8705109200 50<起重重量≤100吨其他起重车 90 8705109300 起重重量>100吨其他机动起重车 91 8705200000 机动钻探车 92 8705301000 装有云梯的机动救火车 93 8705309000 其他机动救火车 94 8705400000 机动混凝土搅拌车 95 8705901000 无线电通信车 96 8705902000 机动放射线检查车 97 8705903000 机动环境监测车 98 8705904000 机动医疗车 99 8705905900 其他机动电源车(频率为400赫兹航空电源车除外) 100 8705906000 飞机加油车、调温车、除冰车 101 8705907000 道路(包括跑道)扫雪车 102 8705908000 石油测井车、压裂车、混沙车 103 8705909100 混凝土泵车 104 8705909901 跑道除冰车 105 8705909990 其他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主要用于载人或运货的车辆除外) 106 8706002100 车辆总重量≥14吨的货车底盘(装有发动机的) 107 8706002200 车辆总重量<14吨的货车底盘(装有发动机的) 108 8706004000 汽车起重机底盘(装有发动机的) 109 8706009000 其他机动车辆底盘(装有发动机的,品目8701、8703和8705所列车辆用) 110 8716311000 油罐挂车及半挂车 111 8716319000 其他罐式挂车及半挂车 112 8716391000 货柜挂车及半挂车 113 8716399000 其他货运挂车及半挂车 114 8716400000 其他未列名挂车及半挂车 附件2 进口机动车检验结果采信要求 序号 采信检验项目 应符合的技术标准及条款 检验方法 适用车型 抽样 数量 备注 1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 汽车应符合GB18285-2018第6、7、8.1.2.2条规定 为双怠速法。具体检验方法见GB18285-2018第6、7条和附录A的规定。 汽油发动机汽车 逐台 2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 GB3847-2018第6、7、8.1.2条规定 自由加速法。具体检验方法见GB3847-2018附录A。 柴油发动机汽车 逐台 3 制动力 GB7258-2017第7条规定的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 采用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或平板制动检验台进行,具体检验方法见GB38900-2020第6.8.2和6.8.3条款以及附录D的规定 汽车 逐台 54 前照灯 GB7258-2017第8.5条的规定 利用前照灯检测仪进行,具体检验方法见GB38900-2020第6.8.4条款以及附录E的规定 汽车 逐台 5 汽车侧滑量 GB7258-2017第6.10条的规定 在侧滑检验台上进行,具体检验方法见GB38900-2020第6.8.5条款和附录F的规定 汽车 逐台 6 车辆唯一性检查 GB 7258-2017第4.1条款和GB 38900-2020第6.2条款规定 检视 汽车 逐台 7 车辆特征参数 GB 7258-2017第4.2、4.3、4.4、4.5条款和GB38900-2020第6.3条款的规定 视检,必要时采用相应的尺寸、质量等测量装置 汽车 逐台 8 车辆外观检查 GB 7258-2017第4.9、4.10、4.11、11条款和GB 38900-2020第6.4条款的规定 视检 汽车 逐台 9 安全装置检查 GB 7258-2017第12条款和GB 38900-2020第6.5条款的规定 视检 汽车 逐台 10 底盘动态检查 GB 7258-2017第6、7、10条款和GB 38900-2020第6.6条款的规定 视检,必要时采用相关仪器,如方向盘转向力、转向角测量仪等 汽车 逐台 11 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GB38900-2020第6.7条款的规定 视检,必要时采用相关测量仪器,如底盘间隙测量仪等 汽车 逐台 附件3 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结果采信申请表 一、第三方检验机构概况 申请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法人代表和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1 申请类型 初次申请□ 变更范围□ 延续申请□ 中止申请□ 2 证书状况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号: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三、申请采信的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信息 检验检测机构占地面积( )平方米,其中检测面积 平方米;具有( )条以上申请检测车辆类型和项目所需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线及( )套校准设备;为满足路试制动检测需要,检测机构能够提供一条( )米长、( )米宽、地面附着系数不小于7的道路。 四、随附材料: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中国国家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ISO/IEC 17025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市场监管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该证书编号项下所附的技术能力范围(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进口机动车检验报告授权签字人名单; □保证其检验过程及结果免受来自关联方不正当影响的内部控制文件; □企业声明; 五、申请人声明: 申请人对申请表及其所附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正反打印) 附件4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声明 1.本企业自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180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本企业充分了解并同意遵守进口机动车检验结果第三方采信有关要求,并按照标准和时限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并由授权签字人审核后签发检验报告。 3.企业承诺其检验检测结果不会受到品牌商、制造商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不正当影响,保证所提交的申请内容真实、有效。 4.一旦发现进口机动车关联方企图隐瞒检验结果或对检验活动施加不正当影响时,通过保密方式向青岛海关报送。 5.两年内未被海关行政处罚或无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行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青岛海关 济南海关 促进山东省外贸保稳提质19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海关总署各项措施落地,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快企业急需货物通关 鼓励引导企业应用“两步申报”“提前申报”“两段准入”等通关模式,将整体通关时间控制在合理区间,提供稳定的通关预期。在符合条件的港口深入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扩大“先期机检、码头直提”模式应用范围。对涉及CCC认证的部分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在检验时采信经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推进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一体化布控查验模式试点。构建日韩高精密设备进口联运中转快速通道,实施甩挂运输无牵引车状态下先行施封、即挂即放。 二、保障大宗资源性商品进口供给 对进口铁矿、棉花等大宗商品实行依企业申请实施重量鉴定、品质检测。对进口原油、部分矿产品实施“先放后检”检验监管方式。实施进口矿产品“船铁直转”模式。支持粮食进口企业自主选择靠泊检疫或锚地检疫。在确保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允许经现场检疫合格的进口粮食附条件提离运往指定加工厂或定点储备库。支持进境散装粮食灌装集装箱并通过铁路运往目的地。 三、完善新冠疫苗试剂快速通道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新冠疫苗和检测试剂出入境保障措施,加快新冠疫苗和检测试剂审批,保障新冠疫苗和检测试剂快速通关。 四、加快农食产品进出口通关 加大出口农食产品生产企业对外注册推荐力度。设立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实施优先查检和预约查验,确保供港澳食品安全稳定供应。压减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时长,实现企业申请、海关审核的全过程网上办理。指导企业在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实施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计划。对综合保税区内符合要求的进口食品实施“抽样后即放行”监管。 五、提高港口集疏运效率 发挥黄河流域“11+1”关际一体协同机制作用,深化“陆海联动、海铁直运”改革,助推山东港口布局建设内陆港。复制推广智能“水水中转”模式,放大港口枢纽作用。支持企业开展铁路“快速通关”业务,助力“齐鲁号”班列关键物流节点城市建设,优化推广“铁海E通”监管模式,扩大进口集装箱“一单制”模式试点。依托胶东机场智能化网络系统,打造“智慧空港”货运监管体系。 六、保障进出境邮路畅通 根据邮政企业申请研究开通临时邮路,支持邮政企业开通新邮路,保障境内外用邮需求。支持邮政企业通过“齐鲁号”欧亚班列运输进出境邮件,提高往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境邮件物流效率。 七、推动RCEP高质量实施 开展山东省RCEP实施“攻坚年”活动,成立“服务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原产地技术服务队”,支持开发上线“鲁贸通”平台,指导企业择优适用协定税率。推广应用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和自助打印,推动海关与贸促会互认原产地调查结果。加大经核准出口商培育力度。 八、支持重点产业降本增效 跟踪对接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海关减免税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外资研发中心等单位应享尽享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政调研力度,提出调整进出口关税率建议,促进我国急需的资源类和技术类等商品进口,支持企业扩大出口。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实现跨关区企业享惠。扩大单耗管理改革试点轮胎加工贸易企业范围,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九、推广税收管理新模式 指导企业应用尽用预裁定技术服务措施,前推涉税要素申报时间节点,实行提交验估单证一次性告知制度,压减货物通关申报时间。深化汇总征税、多元化担保、自报自缴等便利化措施应用,减轻企业负担。 十、积极培育外贸新动能 围绕“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持续优化监管流程机制,支持有需求的传统外贸企业转型跨境电商,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和发展。加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复制推广力度,探索研究出口商品与退货复出口商品“合包”运输新模式,实现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出得去、退得回、通得快”。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和市场采购试点申建。 十一、深化核查分类改革 实施不同核查作业模式分类管理,实现精准核查,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完善管理。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执法。推进ERP联网辅助监管模式改革,对风险较低的被核查企业及事项实施网上核查。 十二、加大企业信用培育力度 健全信用培育机制,围绕“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与中欧班列沿线国家有贸易往来企业等重点对象,制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实施精准培育,鼓励引导更多企业成为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建设AEO虚拟认证中心,落实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推动多部门联动实施失信惩戒,动态监控调整企业信用等级。 十三、全面推行“不见面”业务办理模式 行政审批事项、企业注册、变更、注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均可网上办理,鼓励企业以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税费,实施“货主可不到场”查验模式。 十四、推介应用主动披露制度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进出口企业通过主动披露方式自查自纠、守法自律,依规办理滞纳金减免,对适用主动披露制度的违法情节轻微且排除走私嫌疑的涉嫌违规企业,在企业能够及时补税、补证、补办海关手续且主动配合、主动纠错、消除危害后果的情况下,可以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或者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十五、推进“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建设 助推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特色功能,支持与山东主要贸易伙伴开展跨境贸易相关单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联网核查探索。深化电子口岸情景式在线交互平台、智能审图算法分类试点、云港通智慧查检平台、知识产权商标智能识别、取样送检实验室检测信息智能推送等智能化建设。落实进口关税配额通关无纸化改革部署,实现关税配额线上申请、自动核查核销和无纸化通关。 “ 十六、支持高水平开放平台建设 推动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在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先行先试。促进自贸试验区和综保区统筹发展,支持自贸片区管委探索建设数字化贸易平台,支持探索跨境电商、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新型易货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支持“智慧综保区”建设,实施智能化、可追溯监管。支持全球配送型企业在综保区内建设供应商管理库存中心仓。 十七、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 推动建立黄河流域农食产品评议基地联盟,积极推进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建设,做好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收集、评估、预警和应对。向省市地方政府报送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出口企业的影响调查报告,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重点企业清单和数据库,稳妥应对国外技术性壁垒,提升精准服务能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十八、完善企业问题清零机制 优化企业协调员“一对一”服务机制,现场解决企业通关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充分利用新媒体搭建“业务咨询”平台,畅通12360海关热线、“海关企业直报点”等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做到涉企问题件件有落实。关地合作建立“跨境贸易便利化直通车”等机制,实现企业问题前置化解决、滚动清零。 十九、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和数据服务 持续跟踪全球主要经济体贸易份额、重要商品全球贸易规模及流向变化,对山东重点外贸行业、重点进出口企业、新外贸业态等定期开展监测分析。加强海关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推动海关统计在线查询系统使用,及时准确发布海关统计数据信息,面向不同需求提供精准式统计服务,为地方政府决策和外贸发展提供数据信息支持。 江苏建筑业网 置顶吧网江苏建筑业网频道,提供专业**的江苏建筑业网价格、江苏建筑业网品牌、江苏建筑业网图片、江苏建筑业网需求及江苏建筑业网租赁、买卖信息。满足您免费查看/发布江苏建筑业网信息的需求。我们会尽全力为您提供准确、**的信息! 中国糖酒网 - 全球糖酒采购中心_手机版 中国糖酒网为您提供**的糖酒企业,糖酒产品,白酒,啤酒,洋酒,葡萄酒等行业信息,是***的糖酒行业门户网站 雪洁之家-雪洁的PHP技术博客 雪洁之家一个网络女孩“雪洁”的PHP技术博客,主人公也就是我主要从事网站建设,网页制作等的工作,大家多多光临。 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福星|福星新材料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过32年发展,现己成为国家大型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巨人工程”企业、A股上市公司。 会宁县杨集初级中学 2016年启用的新官方网站。努力建设以“平安、绿色、人文、法制“为特色的和谐校园。逐步使我校成为一所文化底蕴厚、师资力量强、学校管理科学、办学条件先进、教育质量**、办学特色鲜明的农村寄宿制初级中学。 4月7日,青岛海关推出5方面17项具体措施,加快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三智”建设,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在加强“三智”理论研究和措施谋划方面,青岛海关将不断深化对“三智”重大理念丰富内涵的研究,自觉把“三智”理念融入各业务领域的改革发展中,促进“一带一路”政策沟通、贸易畅通、设施联通高质量发展。 在加快关区“智慧海关”和智能口岸建设方面,青岛海关将提升科技创新应用水平,以智能审图、智慧稽查、“智慧鉴定管理系统”等海关各业务领域智能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关区“智慧海关”建设水平。支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特色功能、优化运营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基于区块链构建新一代综保区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智慧空港”货运监管体系,服务智能口岸建设。 在创新跨境合作模式畅通“一带一路”通关协作方面,青岛海关将优化中欧班列和多式联运监管,结合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等重要开放平台,探索将智能卡口、智能审图、智慧旅检等关键要素和先进经验融入国际合作,探索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加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合作、情报信息交流、知识产权保护等各领域交流合作。 此外,青岛海关还将强化“三智”理念宣传和综合协调保障,持续提升“三智”国际认同,发挥合力加快关区“三智”建设。 去年2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向国际社会提出开展“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合作试点的重大倡议。在海关总署指导下,青岛海关不断丰富“三智”内涵,结合关区实际,打造体现创新、智能、互联、务实、互利的“三智”合作项目。目前,青岛海关已有“基于区块链构建新一代综保区综合服务平台”、“与有关国家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测结果互认”2个项目获评全国海关“三智”国际合作项目。 (发布时间:2022-04-07 10:45 文章来源:青岛海关网站) 青岛海关网站-青岛海关(qinghai.customs.gov.cn)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海关主要承担4项基本任务: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根据这些任务主要履行监管、税收征管、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海关统计、海关稽查、打击走私、口岸管理等7项职责。 课程推荐: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课程在线试听 相关热点:报名时间 | 职位表 | 准考证 | 考试时间 | 成绩查询 | 真题答案 | 模拟试题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根据《海关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防控物资在青岛关区快速通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岛海关各业务现场开通进口物资快速通关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全力保障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相关物资紧急情况下可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用于防控疫情的涉及国家进口药品管理准许证的医用物资,海关可凭医药主管部门的证明先予放行,后补办相关手续。 二、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进口捐赠物资,符合《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详见附件2、3)规定的,在办理通关手续时,凭受赠人或使用人所在地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紧急情况下可先登记放行货物,后补《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三、相关通关问题,可联系青岛海关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青岛海关出口放行查询 青岛海关出口放行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虽然通过青岛海关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到货物的出口放行情况、青岛海关出口放行查询 青岛海关出口放行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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